我国机械行业标准存在不足,整个标准体系不够科学、完整,计划经济的色彩还比较浓,和国际上通行的标准体系内容差距较大。比如涉及安全和环保类的标准严重不足,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急需的关键技术标准少,内容上过繁过细,缺少技术包容性,有些标准实际上是捆住了企业技术发展的手脚,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勃。标准标龄过长,老化现象严重,更新、修定不及时,很多标准内容陈旧,大约有75%以上的在用标准是2000年以前的制定的老标准,标准滞后于产品发展的情况比较严重,标准的有效性,市场适应性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标准是服务于产品和产业的,标准的作用归根到底要看它用了多少,效果如何。如果我们的标准存在相当程度的找不到、用不着、不好用的情况,水平再高也没有用。另外标准工作中的网络化程度低,电子版本的标准还很少,缺乏准确有效的标准信息服务。
全行业对标准的作用认识不足,对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工作和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标准工作之间的重大区别认识不足。法律法规的不适应。我国的《标准化法》是1988年发布的,当时我国还没有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后。标准化投入不足。我国制定一项国标,国家补助经费平均不到8000元人民币;欧洲标委会制定一项欧洲标准的经费平均为10万欧元。我国企业中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的也很少。
加快传统产业标准的更新和提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其中标准制修定的重点项目涉及机械行业的有:工程施工机械标准、物料搬运设备标准、矿山机械。关于机械安全及绿色制造标准,包括安全设计、安全防护、安全检测与试验、生产过程安全、机械电器安全、绿色设计方法、优化下料、再制造方面的标准等。“十一五”期间要完成安全标准约50项,绿色制造标准80项。
坚持自主创新,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和标准的市场适应性,着力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地位和作用,提升我国产业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强化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鼓励企业承担产品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支持企业申报国家标准制修定项目和起草标准,鼓励企业出资制修定产品类国家标准。